第(3/3)页 除此之外,他已经在香港的CASH(香港作曲家及作词家协会)注册了所有歌曲的词曲版权。按照行规,每卖出一张唱片,词曲作者还能分到八九块钱。 两项加起来,每卖出一张CD,他能赚到接近二十块钱。 这个利润,比内地卖磁带高得多。 哪怕港澳台和东南亚加起来,第一批只卖掉十万张CD,他也能拿到近两百万的利润,这差不多相当于在内地卖一百万盒磁带的收益了。 更何况,他不觉得只会卖这么少。 合同的年限是两年,里面还有一个条款,如果两年内CD销量超过五万张,发行权自动续约一年。 如果销量低于三万张,双方都可以无条件解约,互不追究责任。 这个条款很公平,给了双方一个明确的预期和退路。 郑辉合上合同,看着对面的陈经理。 “合同我看完了,没什么问题。” 于是双方拿起笔,在合同末尾签下了自己的名字。 一式两份,两人交换。 陈经理把属于自己的那份合同小心翼翼地收进公文包,整个人的精神状态都和刚来时不一样了。 “合作愉快,郑生。” “合作愉快。” “对了,专辑发行,肯定要配合宣传。我们需要安排一些电台打榜和电视台的通告,主要是在香港和湾湾那边。你看什么时间方便?” 郑辉想了想,说道:“我接下来要在内地跑商演,行程已经排满了。” 李宗明好不容易敲定下来的几十场商演,那都是白花花的银子,他不可能为了一个不确定的港台市场就全部推掉。 陈经理有些为难,没有宣传,光靠铺货,销量很难起来。 “一点时间都抽不出来吗?哪怕只有一个星期也行,我们把通告都集中在一起。” 郑辉看着日历盘算了一下,春晚的彩排要到十二月中旬才开始。 “这样吧,十一月中旬,我可以给你们一个星期的时间。具体行程,你们来安排。” “好!母带我们拿走后重制、印刷、压片生产也大概一个月,正好。”陈经理立刻答应下来:“那我就先回香港安排了,后续行程,我再联系您。” “没问题。” 第(3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