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十二章:代言广告-《精灵之天王争霸》
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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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陈先生,请!”
    见到这一幕,看客们十分震惊。
    “这不是老陈的儿子吗?”
    “我跟他妈刘静很熟,听说这孩子成绩很好,不过今年选择了战斗班。”
    “奇怪,阿巴阿巴集团找他干嘛?”
    对于街坊邻里的言论,陈宇懒得搭理。
    车门一关,耳不听为清!
    司机恪守本分,期间专心于开车,并未跟陈宇闲聊。
    约莫半小时后。
    “陈先生,已经到了。”司机提醒道。
    陈宇看向窗外,一脸不解。
    这哪是阿巴阿巴集团,明明就是一座庄园。
    要不是这车要好几百万,陈宇还以为被人拐卖了呢!
    庄园的门口,站着六七名安保人员,一看就是土豪的标配。
    不是说要谈合同吗?
    怎么把自己带到这了呢!
    带着一丝好奇,陈宇进入了庄园。
    进去没多久,就见一名穿着西装的眼镜男子走了过来。
    “陈宇,是吧?我叫黄兴,之前跟你联系的就是我。”男子伸出手,说道。
    陈宇点头默认,然后礼貌性的与之握手。
    “跟我来!”
    在黄兴的带路下,陈宇进入了庄园的大堂。
    一张茶几,几张沙发。
    黄兴将拟定好的合同拿了出来。
    “你过目一下,如果觉得合适,马上就能签约。”
    对于合同法,陈宇不是很懂。
    但上面确实有阿巴阿巴公司的盖章,坑害自己,应该不至于。
    陈宇不过是一个小人物,能榨出什么价值来?
    当然,小心起见,陈宇还是仔仔细细的看了一遍合同。
    合同上的内容,通俗易懂,基本没什么霸王条款。
    简单来说,就是按照他们的要求拍摄一段广告,为精灵易购进行代言。
    然后自己每年都能获得100万!合同暂时签两年。
    违约金方面,是800万!违约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为阿巴阿巴的竞争对手代言等,基本可以忽视。
    陈宇觉得,合同没有问题!
    就是价格,能提高一些就再好不过了。
    “黄经理,价格是不是少了点?”
    谈判,说白了就是一场心理博弈。
    不管怎么说,气势不能输。		
    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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