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640章 非普通人所为-《东洲奇案录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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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鄙人对小山村的凶杀案,时至今日仍觉其案情简单,简直就是一个愚弄小孩子的伎俩。

    然而,安保却视之极其复杂,传言说什么飞天金刚,神秘怪客。真是愚蠢的可叹可笑,案情哪有那么扑朔迷离呢?实话告诉你,最初,我一听到这一消息时,也倍觉蹊跷。

    第一,汽车在公路上风驰电掣,而且左右摇摆,安保推测这是酒后驾车,亦或是开车之人神经不正常,这些都是推测之常理。另外,凶手杀人之手法又是如此不合逻辑,因此断定这绝非一般人所为。

    第二,杀害一名手无缚鸡之力的女子,又何必大费周折从远方运来如此大的一块石头,又把她的脑袋砸得稀烂呢?一块小石块便足以致她于死命呀!凶手想必是一个有勇无谋之人,可是动作倒十分的矫捷。

    汽车在森林里撞到树上,翻车的一刹那,他居然可以迅速地跳出车去,而没被压死,这不是一般人办得到的,这简直就如马戏团里身轻如燕的艺人。

    凶手必是位魁梧有武,身手敏捷之人。可是,根据他用一块巨石砸死那个女人来看,好像脑筋极简单。

    为何他又甘冒如此大的危险,把衣物等丢回现场的周围呢?……如此一来,凶手的心理便更加难以揣摩了。安保日夜埋伏在现场的周围,而他又凭借什么避过安保的耳目,冲破如此严密的警戒网,把那些东西丢回原处呢?

    他那飞檐走壁的功夫,是常人难以理解的。

    首先,他如此折腾一番又有何目的呢?这不是白费力气,惹祸上身吗?不!另外,他又为何把那生命垂危的女人放在助手位上,使路人看见,而且无所顾忌地穿街过庄。

    只要是一个思维正常的人,都会把她藏在车后座下,唯恐他人发觉。可是,他居然毫不考虑这一点,这难道不令人费解吗?

    综合以上事实分析,这一举动好像只有醉汉和疯子才能做得出来。不,或许是个野人也说不定。为何这么说呢?……请你分析一下,总编先生,他可是连一个白酒瓶都不会打开的呀!而且他用的杀人工具,两次都是石块。他用小石头敲掉瓶口,用巨石砸死那个男的,又用巨石砸死那个女的。

    在这个文明的社会中,人是不会有如此举动的。他难道除了使用石头之外,就不会用其他的工具了吗?如果真像上面分析的一样,那么他一定是个野人。

    一个野人喝下了浓烈的白酒,你可以想一想会是什么情形。不容置疑,他的残忍本性便会暴露无遗,他把那个男人砸死,接着又用石头把那个女人砸得奄奄一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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