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2/3)页 也正如徐安所料,一开始孙鹤的怀疑对象果然是吴应雄。 李放通敌案,发生在十三年前,也就是天景二十年。 但孙鹤却是在天景二十三年写下了第一篇日记,换言之,他的侦查是从案发后三年,李琪和曹怀兴假成亲才算开始。 而“孙本之”,乃是孙鹤的自称。 孙鹤,字本之。 徐安深吸一口气,微微叹气,接着往下看: 天景二十四年,惊蛰。 案情小有进展,吾与怀兴变卖家产,举债筹集巨资,私下购入梨园, 以琪儿为幕后老板经营之。 梨园乃黄金屋,往来之宾客,皆是大贵,利于吾等探听消息。 虽暂无吴应雄之罪证,然,对其麾下亲信已有掌握,不日便可查到其身上。 吴应雄,必是罪首! ... 天景二十五年,秋。 今月,台府出击,捣毁一桩贪赃大案。吾,居功至高,得天子赞赏。 大夫年事已高,来年京察必下野,吾当顶替而上,彻底掌控台府之权,狙击吴应雄。 然,怀兴任扬州府令,日前上呈线报,竟侧证吴应雄并非构陷李氏之主谋,惊之。 呔!吾,疑之! ... 天景二十六年,八月。 呜呼!大惊。 历时三年暗查,竟惊悉吾等之认定,皆为错误。 吴氏应雄竟非通敌案之主使,证据昭彰。然,若非吴氏应雄,仍有谁人觊觎于李兄之权位? 苦闷。 但吴应雄虽非主谋,其纵然属下舞弊敛财,亦不可不察之。 其妻弟裴勇,乃为首犯! ... 天景二十七年,上元节。 吾任御史大夫,大权在握,当先肃清台府内部腐朽,重塑清明,暂停对吴应雄之追缉。 然,李氏通敌案再无线索。 苦!郁! ... 天景二十八年,二月春。 苦!郁! 毫无进展! ... 天景二十九年,七月鬼节。 太子萧尔康出巡漠北,属首次,吾从之。 半年后,返。 第(2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