91.决定回乡-《梦里自知身是客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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户籍及学历:
下乡满三年,初中以上学历知青(需户籍所在地组织推荐信)。
应届高中毕业生(仅限文体特招,需学校推荐信)。
年龄与身体: 年满16周岁,男≤25岁,女≤23岁;身体健康,能胜任体力劳动。
政治审查: 家庭成分清白,本人思想觉悟高,无不良记录(需学校/知青点/生产大队政审盖章)。
二、招工单位、岗位与名额
县机械厂:
车工:30名(男女各15)
钳工:20名(限男)
县麻纺织厂:
挡车工:50名(限女)
机修工:20名(限男)
后勤服务岗:20名(男女各10)
文体特长特招:12名(男女各6,岗位厂内分配)
三、福利待遇
工资: 学徒期一年,月薪18.50元。期满转正,按八级工制定级(月薪约32–45元)。
劳保: 发放工作服、手套、肥皂等;提供取暖费、降温费、洗理费补贴。
保障: 免费医疗(企业卫生院);提供单身宿舍或排队分房;子女免费入托/入学(企业子弟学校)。
四、报名与录用
报名时间: 1972年7月1日—15日。
报名材料: 户口簿、推荐表(盖章)、政审表(盖章)、毕业证、县医院体检表(文体特招另需学校推荐表、政审表)。
录用流程: 劳动局初审 → 企业复审 → 发放《录用通知书》。
录用公示: 录用名单于本公告栏张榜公布,通知书邮寄至报名单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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